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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服务-广州海珠区股权回购纠纷律师,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咨询

发布者:125616 发布时间:2025-01-21 来源:互联网

地址:天河-天河北-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联系人: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张静律师

广州海珠区股权回购纠纷律师,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咨询

公司名称: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服务内容:其他

服务范围:海珠花都

微信号:18078803465

联系人:张静律师

所在地:天河 - 天河北 - 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广州债务人公司转让股权,债权人能起诉无效或撤销吗?

  张静律师解答:在债权未经法定程序审理确定之前,不宜直接认定债务人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或撤销。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审理的焦点问题是:陈某是否有权就倬誉公司将持有的国瑞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瑞天公司主张无效或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无论认定合同无效抑或可撤销均应以损害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利益为前提。关于争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损害陈某之利益的问题。首先,有关陈某、梁某之间的基础借贷关系,陈某自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均无提出诉讼,直至2019年7月。就该基础借款关系而言,拖欠本金金额,利息情况一则没有双方对账确认,二则没有生效裁判文书认定,仍处于待定状态。在2019年7月,陈某就借贷关系提起诉讼之前,其有无向梁某主张还款,该等借款合同纠纷是否仍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未经认定,陈某是否有权向梁某主张还款存疑。进而,倬誉公司是否要履行担保责任待定,此时为保护交易的稳定,不宜直接认定倬誉公司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或者可撤销。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公司股权及合伙类纠纷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提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法律审查服务,股权转让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合伙入伙退伙纠纷、合伙解散纠纷等公司诉讼类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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